2022年城乡规划师《规划管理与法规》章节练习(2022-01-22)

发布时间:2022-01-22


2022年城乡规划师《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下列属于小区规模的是( )。 【多选题】

A.10000~16000户

B.3000~5000户

C.10000~15000人

D.10000~20000人

E.3000~6000户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下列属于小区规模的是3000~5000户、10000~15000人。 

2、在《防洪标准》中规定,城市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多选题】

A.大于等于150万人的特别重要的城市,防洪标准为大于等于200年

B.大于50万人小于150万人的重要城市,防洪标准为100~150年

C.大于20万人小于50万人的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60~100年

D.小于等于20万人的一般城镇,防洪标准为20~60年

E.小于等于20万人的一般城镇,防洪标准为20~50年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在《防洪标准》中规定,城市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大于等于150万人的特别重要的城市,防洪标准为大于等于200年;小于等于20万人的一般城镇,防洪标准为20~50年。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 【多选题】

A.城市主干路

B.城市次干路

C.小区路

D.社会停车场

E.居住区道路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社会停车场。 

4、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定,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应包括( )。【多选题】

A.规划总建设用地指标

B.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C.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D.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E.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定,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应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城市用地分类中,在大类代码下,加注阿拉伯数字代码,用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其中R1表示( )。 【单选题】

A.一类居住用地

B.一类工业用地

C.一类仓储用地

D.一类绿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城市用地分类中,在大类代码下,加注阿拉伯数字代码,用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其中R1表示一类居住用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和审定时应当提交3个以上的设计方案,以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比较,进行方案选择和依法审定
B.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和审定时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开征询意见
C.必须严肃对待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作出任何修改
D.必要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方案确定下来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答案:A,C
解析:
A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和审定时应当提交2个以上的设计方案,以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比较,进行方案选择和依法审定。C项,必须严肃对待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 )为重点内容。

A.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
B.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C.公共服务设施、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
D.重要基础设施、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
答案:A
解析:
近期建设规划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下列( ),不属于规章的发布形式。

A.部长令
B.省长令
C.市长令
D.县长令
答案:D
解析:
规章通常以“部长令”、“省长令”、“市长令”等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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