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章节练习(2021-09-11)
发布时间:2021-09-11
2021年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职业法规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 )。【单选题】
A.城市建成区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B.城市市区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C.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D.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说明】我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和社区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2、( )部门应负责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选题】
A.建设单位
B.城监部门
C.主管部门
D.施工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3、城市总体规划包括( )。【单选题】
A.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
B.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C.各类专项规划
D.以上均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4、下述行为中( )属于违法行为。【单选题】
A.先许可后施工
B.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C.按照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D.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联合降低工程质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B.根据具体情况,分包单位可将所承包的工程进一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施工单位
C.承包单位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分包单位
D.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承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用设备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
C.
D.
B.
C.酯类水解的产物一定是醇和羧酸
D.甲酸乙酯、乙酸甲酯、丙酸互为同分异构体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8-29
- 2020-09-13
- 2021-03-23
- 2021-08-09
- 2020-12-17
- 2020-10-02
- 2021-03-21
- 2020-08-27
- 2021-02-26
- 2020-06-14
- 2020-06-10
- 2020-11-28
- 2020-10-26
- 2021-01-10
- 2021-06-22
- 2021-03-03
- 2021-02-18
- 2021-05-21
- 2021-04-16
- 2020-12-23
- 2021-06-10
- 2021-06-19
- 2021-06-24
- 2021-01-27
- 2020-04-08
- 2021-01-19
- 2020-09-11
- 2020-05-09
- 2020-12-21
- 20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