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2020年新疆电气工程师考试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各位要参加2020年新疆电气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们看过来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2020年新疆电气工程师考试的相关通知,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哦!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2020年10月17日
0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二)2020年10月18日
0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08:00-11: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
四、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五、开具发票
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后方可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六、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新疆电气工程师考试相关通知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考生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了解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电气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总损耗 (B)短路损耗 (C)铁芯损耗 (D)二次绕组损耗
A. Ax = b必有无穷多解 B.Ax=0必有非零解C.Ax=0仅有零解 D. Ax= 0一定无解
A. 0.1mol/L HCN B. 0.1mol/L NaCNC. 0.1mol/L HCN+0.1mol/L NaCN D. 0.1mol/L N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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