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四川省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

发布时间:2021-04-22


四川省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成绩查询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考试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四川地区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查询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四川省土地代理人的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

二、成绩查询入口

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三、成绩合格标准

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四、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1)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看完了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再给大家分享一下在考试中应该掌握的一些技巧吧,帮助你们能够更好的通过考试!

1.考试开始后,一是要认真弄清题型特点和要求,不要急于答题。对于单项选择题,这种题型由于评分客观,在答题时,如果能准确地把正确答案找出来最好,假如一时没有把握,可采用排除法,排除最明显的不合题意项,最后选择自己认为的正确答案。对于多项选择题,土地代理人考试一般都是要求在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准确答案,全部选对得分,错选或多选不得分,少选且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部分分数。对此做题时,没有把握的最好不选,这样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得分。对于判断题,一般规定了“判断错误扣分",对此宁可不选,也不冒险。

2.认真审题。在考试的过程中,解答每一道题都要仔细审题,弄清试题给定的条件和具体要求,如果不仔细审题,会答错、答偏;另外审题不可求快,文字较长的题目要静下心来,仔细阅读和理解,特别是那些形式上类似以前曾经做过的题目,更要注意,弄清区别,防止走弯路。

3.认真答题。根据答题的时间分配,可以采用先易后难的程度,也可以按照试卷编排的程序一道一道地往下答,对于不会做的题目,最好先不要考虑,直接往下答,等做完全部试题以后,再攻难关。如果有时间的话,还要认真检查答过的每道试题,逐一复核,查漏补缺。

4.认真填写答题卡。要仔细阅读涂卡说明,填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注意数字和方框的填涂位置要相互对应。不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要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答题卡。一定要用2B铅笔把需填涂的方格填满,填涂时不要出格,也不要以三角、圆圈、圆点等形式代替填涂方格。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关于考试成绩查询的信息你了解了吗?想要知道更多的考试信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  )。

A.恋爱自由
B.订婚自由
C.离婚自由
D.解除婚约自由
答案:C
解析: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保障结婚自由,是为了使未婚男女和丧偶、离婚者能够根据本人的意愿,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并使当事人有可能重新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债权,乙公司以厂房为甲公司该项债权设定了抵押权,同时由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之后,丁公司又提供车辆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登记。如果乙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也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B.甲公司应最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
C.甲公司应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才可行使对车辆的抵押权
D.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丁公司追偿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混合担保问题。《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甲应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如不能足额清偿,甲可以选择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丁公司车辆的抵押权。由于《物权法》对追偿权的行使并无顺序限制,因此尽管丁公司车辆的抵押权设立在后,丙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可以向其追偿。

行政诉讼中的决定不适用于(  )。

A.指定管辖
B.不予受理
C.管辖权的转移
D.确定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决定适用于下列范围:①指定管辖;②管辖权的转移;③是否回避;④确定第三人;⑤指定法定代理人;⑥许可律师以外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庭审材料;⑦指定鉴定;⑧确定不公开审理;⑨处理妨碍诉讼行为;⑩案件的移送;?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其他次要的程序问题或者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问题不予受理属于裁定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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