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山东土地代理人报名时间预计3月初

发布时间:2021-02-13


山东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早已落下帷幕,随着2021年的到来,大家也将迎来新一年的土地代理人考试,相信每一位考生都是非常关注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的。接下来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看看2021年的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吧!

2021年山东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公告还未发布,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20年山东的报名时间与报考公告。

2020年山东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现将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注意: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以上就是今天带来的2021年山东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机关的下列(  )活动中应当遵循行政程序。

A.行政机关实施的民事活动
B.行政诉讼活动
C.行政立法行为
D.行政执法行为
E.行政司法行为
答案:C,D,E
解析:
行政程序是就行政行为而言的,行政机关在民事活动中不存在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活动也不表现为行政程序。只有在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等行政行为中才存在行政程序问题。

大型工程勘测定界中,(  )属于线性工程。

A.公路
B.铁路
C.运输管线
D.光线纹路
E.复会纹路
答案:A,B,C
解析:
线性工程包括公路、铁路、运输管线等,对于线性工程的勘测定界,首级控制网应沿着其走向布设。

关于对受委托组织的委托的基本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只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委托
B.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C.受委托组织不得转委托
D.行政机关可以将所有的行政管理权委托给事业组织
答案:D
解析:
行政机关不能把所有的行政管理职权委托给事业组织行使,而只能将特定的行政管理权委托给事业组织行使。

下列对用益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用益物权是对标的物的有形支配
B.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不属于主物权
C.用益物权属于所有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答案:C
解析:
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就支配方式而言,用益物权是对标的物的有形支配,而且这种有形是对物的利用前提而存在的;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是从物权。我国《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了用益物权的范畴,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一样,都属于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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