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的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考试大纲 (三)
发布时间:2021-10-26
各位报考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今天给大家分享往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的考试大纲(上)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三部分 代理制度
一、代理概述
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代理制度的基础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试范围
1.代理的内容和法律特征
2.代理的适用范围
3.代理权
(1)代理权的内容
(2)代理权的行使限制:滥用代理权的情形
(3)代理权的终止
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代理权的行使限制、终止。
熟悉:代理的特征和适用范围。
了解:代理权的内容。
二、代理的种类
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各类代理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熟悉不动产登记实践中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享有的权益和受到的法律限制,考查应考人员运用民事代理制度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分析和解决不动产登记代理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考试范围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本代理和复代理
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各类代理的基本法律要求,合理运用代理人、被代理人的各项权能。
熟悉:各类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必须遵循的各种法律规定。
了解:各类代理之间的区别。
三、无权代理
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无权代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查应考人员运用民事代理制度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分析和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无权代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考试范围
1.无权代理的特征
2.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熟悉:无权代理的法律要求。
了解:无权代理的特征。
四、表见代理
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表见代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试范围
1.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2.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和效力
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熟悉: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了解:表见代理的效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你是否都已经全部了解了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祝愿各位考生能顺利通过考试,想要了解关于土地代理人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不属于行政行为
C.属于行政给付行为
D.属于行政奖励行为
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
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B.甲行政机关吊销了乙企业的营业执照,致使乙企业与公民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该企业以甲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公民丙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行政机关就同一违法事实处罚了两个以上的共同违法人,其中一部分人对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未起诉的一部分人可以作为第三人
D.甲乙二人斗殴,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给甲以7天行政拘留的处罚,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行政主体与非行政的主体共同署名作出处理决定,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需要进行赔偿的非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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