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土地登记代理人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1


考试介绍

土地登记代理人(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适用于在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通过考试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且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师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经济师专业职务。

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时间

各地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各不相同,一般安排在3-4月。

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第二季度。

第一天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第二天

0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三个科目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主要包括(  )。

A.评价区域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
B.覆盖评价区域的分幅地籍图
C.(村)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D.初始地籍调查文字报告
E.水利电力及林业铁路通讯等权属分布图
答案:A,C,E
解析: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主要包括:评价区域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正射影像图、地块档案、土地统计台账、乡村边界图、乡镇及农村居民点地籍图、村组土地利用现状图、调绘片、面积量算图、(村)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协议书、详查数据库、水利电力及林业铁路通讯等权属分布图等。BD两项属于城镇地籍调查及城镇变更调查的成果。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目的在于(  ),并对其进行评定。

A.对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
B.完善初始地籍调查工作
C.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条件
D.保证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
答案:D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是初始地籍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保证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并对其进行评定。

新加坡的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共有土地两种,二者之间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其中二者的共同点是(  )。

A.主要用于公共目的
B.由土地局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C.包括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D.一般是正在使用的土地
答案:A
解析:
新加坡的土地所有制主要有国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形式。其中,国有土地又分为两种形式:国有土地和公有土地。两者的共同点是,主要用于公共目的,可以出售或长期出租。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土地局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它包括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公有土地的所有权虽然仍属于国家,但业权已经归属法定局或其他社会团体,因此,一般是正在使用的土地。

根据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  )。

A.主物权和从物权
B.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C.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答案:A
解析:
主物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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