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上)
发布时间:2022-01-22
报考了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吗?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对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第四条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第五条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第十条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要求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C.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D.要求土地管理部门必须继续履行原合同
B.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若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人民法院仍可实行书面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B.信息是数据的载体
C.数据只是简单的客观事实,本身并没有意义
D.把数据比做原材料,则信息就是对原材料处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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