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要点解析(9)
发布时间:2021-06-20
又到了每日分享小课堂,各位赶快集合。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内容是2021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要点解析(9),相关考点都清楚了吗?还未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一、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人权利
①收取合理运费。
②依法留置运输的货物。
③货物提存权。
④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
2.承运人义务
①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②准时将所托运的货物送到目的地。
③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④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托运人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
②在承运人将货物起运之前,可以终止合同,要求返还货物,也可以变更目的地、收货人。
③有权派人押运货物。
二、货运合同的管理
1.做好货物的包装;
2.应及时交付和领取托运的货物;
3.对特种货物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应做好准备工作。
三、设备仓储合同
存货人权利
①将约定仓储物交付仓储;
②交付仓储物时,要求保管人给付仓单;
③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④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⑤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⑥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⑦因仓储人的原因造成仓储物损坏、灭失,有向仓储人索取赔偿的权利。
四、仓储合同的管理
在仓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对保管人主体资格的把握
设备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包括对保管人的仓储资格和仓储设备的审查。
2.对仓单的管理
设备监理工程师对仓单的管理包括对仓单内容的审查、对仓单副本的保管和对仓单转让的监督管理。
3.对仓储物进行处置
4.对违反仓储合同的管理
在仓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保管人如果有违约行为,造成仓储物毁损、灭火,可能影响设备合同履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存货人发布指示,确保设备合同全面履行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各位小伙伴备考加油。51题库考试学习网设备监理师频道每日努力更新中,请考生们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设备监理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实际进度拖后的时间
C.实际超额完成的任务量
D.实际拖欠的任务量
第0年现金流量为户,则其等值于第n-1年( )。
A.P(1+i)n
B.P(1+i)n-1
C.P(1+i)-n
D.P(1+i)(n-1)
B.初步设计
C.概念设计
D.工作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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