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不同登记方式的原因

发布时间:2022-04-17


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进行了了解的人都知道,取得房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需要将证书进行登记,登记有五种不同的登记方式。证书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申请不同的登记方式。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不同登记方式的原因,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或者有关单位应当申请登记注销:

(一)已与受聘机构解除劳动合同且无新受聘机构的;

(二)受聘机构的备案证明过期且不备案的;

(三)受聘机构依法终止且无新受聘机构的;

(四)中房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房学予以登记取消,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的;

(二)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登记证书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及中房学规定应当予以登记取消的其他情形。

有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登记服务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中房学,经查实后,予以登记取消;情节严重的,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取消的,中房学向社会公告其登记证书作废。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死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登记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登记的,其登记证书失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申请初始登记:

(一) 申请人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首次申请登记;

(二)登记注销、登记取消后重新申请登记。

四、有以下情形的,应该申请延续登记:

登记有效期届满后申请登记的,按照延续登记办理。登记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于登记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申请延续登记。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受聘机构;

(二)受聘机构名称变更;

(三)申请人姓名或者身份证件号码变更。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不同登记方式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问,我们将会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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