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十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详情

发布时间:2021-05-27


2021年上半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时间已经结束。考试成绩将在2个月内发布。想必大家都知道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需要进行登记注册,成功的人员才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官网上公示。近日,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官网就公布了“关于2021年第十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下面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标题:关于2021年第十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第17号)

二、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

三、主要内容。

经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郭英华等23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初始登记条件,钱静等1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延续登记条件,王婷婷等3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变更登记条件,高程华等16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协理初始登记条件,叶云飞等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协理延续登记,王勇宾等3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以上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的人员,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是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赵娜等3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的登记注销条件,王卫豪等4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以上就是公告的全部内容,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原文链接:http://www.agents.org.cn/article/info-1852.html

注意事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是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如仍需要使用该证书,持证人就需要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持证者的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变更执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的人员,除符合规定的第十七条规定外,持证者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上述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第十七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房产经纪人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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