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请问江苏地区的二级建...
发布时间:2021-07-09
我准备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请问江苏地区的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最佳答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造成损害的,由( )负责赔偿。
A.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B.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该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
D.该行政机关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
B.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该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
D.该行政机关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
答案:B
解析: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A:70%
B:75%
C:85%
D:80%
B:75%
C:85%
D:80%
答案:D
解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下列为构成居住区基本要素的是( )。
A:住宅
B:道路
C:公共服务设施??
D:绿地
E:人
B:道路
C:公共服务设施??
D:绿地
E: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居住区的基本要素。即居住区是一个由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绿地等四类基本要素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和内部用地平衡关系的、有层次特征的城市基本居住单元。
熟悉居住区规划的基本概念,重点掌握居住区的组织形式与空间布局形式。
熟悉居住区规划的基本概念,重点掌握居住区的组织形式与空间布局形式。
对于居住、工业、道路广场、绿地四大类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来说,其工业用地应控制在( )。
A.20%~32%
B.15%~30%
C.8%~15%
D.8%~20%
B.15%~30%
C.8%~15%
D.8%~20%
答案:B
解析: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关于居住、工业、道路广场、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其用地其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应按以下规定控制:居住用地25%~40%、工业用地15%~30%(对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比例不宜超过30%)、交通设施用地用地10%~30%、绿地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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