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报考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请问报考需要工程师证吗...

发布时间:2021-12-27


我想报考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请问报考需要工程师证吗?我毕业刚1年,能考吗?


最佳答案

要建筑建业毕业证。。
先考监理员 800元左右 有答案送的 很简单。
然后拿监理员证件后1年,就可以考监理工程师证。。。这个有点难打。。有英语。不行的话可以找枪手。4000元左右。。看人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收到承包人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则下列行为中错误的是(  )。

A.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材料、设备的试验
B.承包人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
C.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理人不在场情况下进行
D.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答案:C
解析:
考点:施工质量管理。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材料、设备的试验和工程隐蔽前的检验。收到承包人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承包人为了不延误施工可以单独进行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通过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予以确定时,则应当遵循以下(  )规则加以确定。


A.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B.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C.交付动产的,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

D.设备采购,在采购方所在地

E.材料采购,在供货方所在地
答案:A,E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关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B.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C.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D.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E.施工单位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答案:B,C
解析:
考点:安全生产管理。选项A错误,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选项D错误,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选项E错误,施工单位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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