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一建准考证意外丢失,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9-05
请问如果一建准考证意外丢失,应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1)准考证丢失,只能用身份证领证。
(2)与工作人员多沟通,一般会通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术语“不符合”是指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法规、管理体 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直接导致( )。
A.疾病 B.财产损失 C.工作环境破坏
D.资源浪费 E.伤害
A.疾病 B.财产损失 C.工作环境破坏
D.资源浪费 E.伤害
答案:A,B,C,E
解析:
不符合指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 其结果能够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某投标人于2006年5月3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但是在2006年5月10日却又收到了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通知。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有权改变中标结果,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B.招标人应当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承担违约责任
C.招标人应当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法律责任
D.招标人由于在投标有效期前发出通知,因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B.招标人应当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承担违约责任
C.招标人应当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法律责任
D.招标人由于在投标有效期前发出通知,因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04 / 2019版教材P102
(三)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连带债务人可以根据其内部约定,就其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所超过其应当承担的分额( )。
A.有权要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B.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C.无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D.请求债权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联合体投标”,详见教材P17联合体各方外部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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