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建挂靠的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1-01-27
请问一建挂靠的法律后果?
最佳答案
依据我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挂靠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是无效的,挂靠者与被挂靠者要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的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后果
B、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只能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C、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的范围和性质
D、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B、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只能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C、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的范围和性质
D、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答案:A,C,D,E
解析:
教材P51
【知识点】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选项ADE正确,选项B错误,法律责任的特征为:(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知识点】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选项ADE正确,选项B错误,法律责任的特征为:(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工业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结论由( )填写。
A.建设或施工单位
B.建设或监理单位
C.监理或施工单位
D.设计或监理单位
B.建设或监理单位
C.监理或施工单位
D.设计或监理单位
答案:B
解析:
教材P46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评定结论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等。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评定结论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等。
下列灯光中,所有灯光的颜色为同一颜色的是( )。
A.滑行道中线灯
B.跑道中线灯
C.跑道边灯
D.滑行道边灯
B.跑道中线灯
C.跑道边灯
D.滑行道边灯
答案:D
解析:
滑行道中线灯发绿色光,但在转弯处和脱离跑道处为黄绿交替发光。跑道中线灯发白色光,但接近跑道端为红色光。跑道边灯发白色光,但接近跑道端为黄色光。只有滑行道边灯是同一颜色即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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