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二级建造师报考后更改了工作单位,由于是考后...
发布时间:2021-10-28
广东二级建造师报考后更改了工作单位,由于是考后审核,请问能通过审核吗?
最佳答案
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可以重新下载空白报名发证登记表表格,把工作经历更新到你现在的工作单位,然后在报名发证登记表上填写你现在的工作单位,盖你现在工作单位的公章就可以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面关于填土路堤施工技术说法错误的是()
A.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
B.不得在由透水性不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较好的填料
C.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
D.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B.不得在由透水性不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较好的填料
C.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
D.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答案:B
解析:
2019版教材P7页
土方路堤填筑要求: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土方路堤填筑要求: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2018年)某建设工程因发包人提出设计图纸变更,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60天后,仍未 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则承包人正确的做法有( )。
A.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的工程继续施工
B.不受设计变更响的部分工程,不论监理人是否同意,承包人都可进行施工
C.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承包人的书面通知,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部分视为变更的可 取消工作
D.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
E.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支付合理利润
B.不受设计变更响的部分工程,不论监理人是否同意,承包人都可进行施工
C.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承包人的书面通知,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部分视为变更的可 取消工作
D.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
E.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支付合理利润
答案:A,C,D,E
解析:
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 ①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 12.1 款(即由 于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28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 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 15.1(1)项(即变更)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 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 22.2 款的规定(即发包人违约)办理。 ②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 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 22.1 款的规定(即承包人违约)办理。
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情节严重的,其可能受到的最严重的 行政处罚是()。
A.吊销资质证书 B.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C.降低资质等级 D.处以罚款
C.降低资质等级 D.处以罚款
答案:A
解析:
参见教材P100。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关于混凝土施工缝留置位置的做法,正确的有()
A、柱的施工缝可任意留置
B、墙的施工缝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的范围内
C、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位置
D、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留置在主梁跨中范围内
E、易施工的位置
B、墙的施工缝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的范围内
C、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位置
D、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留置在主梁跨中范围内
E、易施工的位置
答案:B,C
解析:
2020版教材P 69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2)柱、墙水平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20mm。(3)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4)有主次梁的楼板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5)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6)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7)墙的垂直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8)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或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2)柱、墙水平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20mm。(3)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4)有主次梁的楼板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5)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6)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7)墙的垂直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8)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或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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