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2019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能公布呢?

发布时间:2019-12-28


目前,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过去三个多月,考试成绩也即将公布。因此,近期就有小伙伴在询问2019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鉴于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2019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据了解,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于1225日公布,官方公布的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方法为:首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然后,按要求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最后,选择“一级建造师”点击查询,进行查分。

另外,有小伙伴在问为何查询考试成绩时显示“-1”、“-2”、“-4”?因为,-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2 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4 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此外,还有小伙伴在询问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如何申请复查?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也就是说各科合格标准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最后,为大家附上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省份:山西、重庆、江苏、内蒙古、湖南、浙江、广东、云南。这些省份的考生别忘记考后还需要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哦。

以上就是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信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查询人数过多,可能会导致服务器崩溃,因此小伙伴们最好避开高峰期登陆网站查询成绩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动石子 E.软弱混凝土层
30.重力式方块码头,方块安放时,在立面上有( )等几种安放方法。

A.阶梯状安放 B.分段分层安放
C.长段分层安放 D.垂直分层安放
E.水平、垂直混合安装
答案:A,B,C
解析: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 )等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A.质量事故
B.质量缺陷
C.安全事故
D.质量一般
E.安全隐患
答案:A,B,C,E
解析: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以及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胶合板按( )分为Ⅰ、Ⅱ、Ⅲ、Ⅳ四类。

A.含水率 B.外观质量

C.甲醛释放量 D.耐水性能

正确答案:D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属于监理工作内容的有( )。

A.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B.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C.选择工程总承包人
D.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E.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答案:A,B,D,E
解析:
2020教材P290 / 2019教材P286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第2.1.2款):
(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 4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 5 )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 6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 7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 8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 9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 0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 1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 2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 3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 托人审核、批准;
(1 4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 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 5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 6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 关验收标准;
(1 7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 8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 同争议等事项;
(1 9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 0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 1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 2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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