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审时间1月14至21日

发布时间:2019-01-11


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清远市一级建造师考生: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1月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暂定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清远”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0号建设大厦3楼301室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763-3868758。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报考1个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6.除提供上述1-5项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外籍及港澳台居民,在考后提交资料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

2019年1月14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钢筋绑扎连接的说法, 正确的是()。

A.受拉钢筋直径大于25m时,可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B.受压钢筋直接大于28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C.轴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D.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答案:B
解析:
绑扎连接(也叫搭接),不宜采用绑扎连接的情形:
(1)直径过大时: 受拉钢筋直径大于 25mm、 受压钢筋直径大于 28mm 时;
(2)纵向受力钢筋的下列情形:
①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
②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纵向受力钢筋。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不包括( )。
A.桥梁
B.钢结构
C.无损检测
D.爆破与拆除

答案:A
解析:
桥梁不属于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知识点: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范围

项目进度目标可以按( )进行分解。

A.单位工程
B.施工阶段
C.承包专业
D.年、季、月进度计划
E.经济效益高低
答案:A,B,C,D
解析:
2020版教材页码P317-P319
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分解。以便按单位工程或者按施工阶段、按专业、按节点制定更具体、更落实、更有保证的措施,加强进度控制,以分解后各局部项目、阶段的进度控制,保证项目进度总目标的实现。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可以按以下原则进行分解:
(1)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
(2)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各完工的分目标。
(3)按年、季、月进度计划,分解为时间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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