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2019年贵州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5日;网上资格复核时间7月16日至7月20日,缴费时间7月21日至7月23日。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上午9:00—7月15日16:00
2、网上资格复核时间
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7月20日16:00
3、缴费时间
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7月 23日16:00
二、属地报考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方能报考。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报名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均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将不能进行修改(包括改报其他省份考区),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符合我省报考要求,并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
四、关于网上资格复核的提示
1、因我省仍实行考前资格复核,在报名平台核验结果为“通过”、“未通过”或“须人工核查”,并已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需按报名通知“网上资格复核时间”要求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地址详见正式报名通知)”(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确认本人资格复核结果或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复核。
2、尚未办理实名制认证的考生,请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贵州省建设类考试报考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补充通知》(黔建人字[2019]254号)要求,尽快办理实名制认证,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复核,贻误考试。2017-18年老考生和增项考生无需认证
五、关于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结果的说明
因人社部对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已升级,增加了身份、学历及学位信息的核验。有关核验结果及原因,省住建厅作为考试资格审核部门,暂无法答复,相关问题请报考人员咨询省人社厅或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注:以上说明若与正式报名通知不一致的,以正式报名通知为准。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19年6月30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交货检验的依据
C.产品数量的验收
D.采购合同的变更
E.货物运距、运输方法
B.饱和密度
C.相对密度
D.干密度
B.计算人员
C.全部测量人员
D.全部仪器
E.全部计算资料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某日用品生产项目的流动资金估算时,若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为简化计算,则应对应付账款这项流动负债进行估算,除此之外,应估算的流动资产包括 ( )。
A.现金
B.无形资产
C.坏账准备
D.存货
E.应收账款
在可行性研究中,为简化计算,通常只对现金、存货和应收账款这三项流动资产进行1估算,而无形资产、坏账准备不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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