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报考湖南一级建造师考试应该如何计算工作年限?
发布时间:2020-03-01
各位湖南的小伙伴,想知道报考湖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该如何计算自己的工作年限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大家可以仔细看看下面的内容,相信看完会有很大收获哦:
由于湖南2020年的一建考试报考条件还未下达,就请各位湖南考生先参考2019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吧,一般和历年相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详情如下:
一、报考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自己职业道德,并且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级别是“考全科”的考试条件:
1、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工作达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4年即可;
2、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大学本科学历,并且工作达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3年即可;
3、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并且工作达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2年即可;
4、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硕士学位,并且工作达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1年即可;
5、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博士学位,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年限达1年即可。
三、报考级别是“免二科”的考试条件:
符合上述所说“考全科”报考条件的,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并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需要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即可:
1、受聘担任工程或者是工程经济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的人员。
四、报考级别是“增报专业”的考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是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报考增报专业。
五、工作年限以及学历学位的要求:以上报名条件当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是在2019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者是学位的要求是指经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者学位。
六、外籍以及港澳台人员的考试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以及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意,且获得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只要符合本条件要求的,都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凡是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或是澳门地区的居民,按照规定程序以及要求的,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七、工作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回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是在当年的年底。
1.年限计算按照周年计算,截止报名是在当年的12月31日。
2.通常只需要审核工作年限,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审核。
3.工作年限主要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年限。比如本科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只需要有本科学历并且工作年限达到4年即可,并不需要在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再工作4年。
4.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是:初中>高中>全日制本科,那么该考生的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当年开始算起;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是: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科,那么该考生的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的当年算起。因为可以解释成:高中毕业到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之内,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非全日制本科的学历;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是: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全日制本科,那么同上,该考生的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的当年开始算起。
该说的也都说的差不多了,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感受呢?是否觉得湖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很多呢?但是大家只需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了,并不是满足所有的条件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二份资料不构成要约的原因是( )。
A.要约人不特定
B.要约内容不明确
C.受要约人不特定
D.不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虽然,第二份资料比第一份资料的内容增加了销售合同的一般条款,内容具体明确,但却没有建材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显然,无法构成要约。因此,答案是A。
B、直螺纹套筒连接
C、帮条焊
D、搭接焊
本题考查的是钢筋工程。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不宜采用焊接接头,选项C和选项D错误。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架的拉杆等)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均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选项A错误
。
B.合同备案地
C.合同签订地
D.合同履行地
E.原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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