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河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要如何计算工作年限?

发布时间:2020-03-02


各位河南的小伙伴,想知道报考2020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该如何计算自己的工作年限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大家可以仔细看看下面的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会有很大收获哦:

由于河南2020年的一建考试报考条件还未下达,就请各位河南考生先参考2019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吧,一般和历年相比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详情如下:

一、报考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自己职业道德,并且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级别是“考全科”的考试条件:

1、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工作达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4年即可;

2、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大学本科学历,并且工作达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3年即可;

3、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并且工作达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2年即可;

4、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硕士学位,并且工作达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只需要工作年限满1年即可;

5、取得工程类/工程经济类的博士学位,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年限达1年即可。

三、报考级别是“免二科”的考试条件:

符合上述所说“考全科”报考条件的,在20031231日之前,已经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并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需要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即可:

1、受聘担任工程或者是工程经济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的人员。

四、报考级别是“增报专业”的考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是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报考增报专业。

五、工作年限以及学历学位的要求:以上报名条件当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是在20191231日。有关学历或者是学位的要求是指经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者学位。

六、外籍以及港澳台人员的考试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以及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意,且获得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只要符合本条件要求的,都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凡是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或是澳门地区的居民,按照规定程序以及要求的,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七、工作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回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是在当年的年底。

1.年限计算按照周年计算,截止报名是在当年的1231日。

2.通常只需要审核工作年限,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审核。

3.工作年限主要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年限。比如本科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只需要有本科学历并且工作年限达到4年即可,并不需要在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再工作4年。

4.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是:初中>高中>全日制本科,那么该考生的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当年开始算起;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是: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科,那么该考生的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的当年算起。因为可以解释成:高中毕业到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之内,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非全日制本科的学历;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是:初中>高中>中断N>非全日制本科,那么同上,该考生的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的当年开始算起。

该说的也都说的差不多了,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感受呢?是否觉得河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很多呢?但是各位河南考生们只需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了,并不是满足所有的条件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基坑开挖方法可分为()。

A.台阶法
B.无护壁基坑开挖
C.有护壁基坑开挖
D.全断面法
E.围堰基坑开挖
答案:B,C,E
解析:

某50 万吨/年煤焦油轻质化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包括设备、钢结构构架、管道、电气、仪表、给排水、暖通安装和联动试车、整体调试、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合格前后所涉及到的所有整改及配合工作。其中,工艺管道、电缆由建设单位订货,其他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采购。项目经招标由A 安装工程公司总承包,其中吊装工程由A 公司发包给了具有专业资质的B 工程公司施工。将工程管道防腐绝热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C 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某大型反应器重118t,项目部采用桅杆系统进行吊装。吊装时,发生了系统失稳,造成了部件损坏和人员伤亡,后经检查发现B 公司编制的吊装方案审批手续不完整,吊装工艺存在较大的问题。事件2:施工过程中,工艺管道晚到,延误了设备防腐绝热施工的工期,致使B 公司经济损失约10 万元。B 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事件3:直埋电缆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在自检合格后,电话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验收,因监理工程师未按时到达现场,A 单位将电缆自行覆盖。
【问题】
1.事件1 中防止吊装系统失稳的措施有哪些?
2.事件1 中,B 公司编制的吊装方案应如何审核实施?
3.事件2 中,B 公司向建设单位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B 公司应该如何做?
4.事件3 中,A 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A 单位应何时向监理工程师通知?通知哪些内容?

答案:
解析:
1. 事件1 中,防止吊装系统失稳的措施有:
(1)尽量采用同机型、吊装能力相同或相近的吊车,并通过主副指挥来实现多机吊装的同步;
(2)制定周密指挥和操作程序并进行演练,达到指挥协调一致。
2.(1)事件1 中,按规定,B 公司采用桅杆系统吊装118t 的大型反应器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2)审批程序为:B 公司编制的吊装方案应由B 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B 公司公章,然后报给A 公司,由A 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A 公司公章,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最后由A 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后,方可组织实施。
3.(1)B 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做法不妥当;
(2)理由是:因为B 公司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应该是:B 公司应向A 公司索赔,再由A 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4.(1)A 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2)A 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并在隐蔽前48h 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内容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隐蔽方式、验收时间和地点等。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有( )。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
B.外资独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
C.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
D.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
E.个人独资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
答案:A,D
解析:
2020教材P299 / 2019教材P300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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