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详细介绍

发布时间:2020-11-29


众所周知,一建证书的含金量很高,因此,每年报名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不计其数,不过还有一些新考生对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考试报名这一块更加不清楚,对此,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围观!

首先,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次,一建考试的报考科目以及各科目题型题量和考试时长是怎样的?

一建考试共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科目,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再者,一建考试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是什么?

一级建造师考试由住建部与人社部共同组织,报名方式一般为网上承诺制报考,往年都是6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每年报名的具体时间应以公告为准,报名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最后,关于一建考试的报考流程是怎样的?

1、网上填报信息:登录网报平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注意区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2、资格审核:一般是在线审核,如果不能在线审核通过,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以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各省的公告要求为准。

3、缴费: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才算完成报名,报名费用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0元-100元之间,具体收费以当地考务文件中公布的收费标准为依据。

好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报名时如果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也可以咨询人事考试中心,想了解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二级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 )。

A.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B.一级以下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C.一级以下公路光(电)缆敷设工程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D.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E.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通风、通信管道等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答案:A,B,C
解析:
2020版教材P440/2019版教材P431
表1B431021-6:是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关于顶管管道贯通后质量控制要点,说法错误的是( )。

A. 管道两端露在工作井中的长度不小于 1m ,且不得有接口
B. 工作井露出的混凝土管道端部应及时浇筑棍凝土基础
C. 顶管结束后进行触变泥浆置换
D. 进入接收工作井的顶管机和管端下部应设枕垫
答案:A
解析:
管道两端露在工作井中的长度不小于 0.5m ,且不得有接口。P406。

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

A.10日内
B.15日内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378 / 2019版教材P377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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