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关于2020年朔州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的相关安排

发布时间:2020-02-13


随着时间流逝,2020年朔州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来了,很多的小伙伴都报名了,但是却不知道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时间安排,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一级建造师考试,下面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给大家讲讲吧。

考试时间:

根据“人事考试网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计划可知,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为202091920日。

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有两天,以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个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2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12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以上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朔州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时间安排,希望考生尽早制定好学习计划,以便于更好的规划学习时间,最后能够顺利取得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强度不高,室温塑性低,耐蚀性差,易氧化,可用作还原剂的有色金属为( )。

A.铜
B.锌合金
C.纯钛
D.纯镁
答案:D
解析:
教材P3
(2)镁及镁合金的特性及应用强度不高,室温塑性低,耐腐蚀性差,易氧化,可用作还原剂。

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并由丙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担保该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是担保合同中并未约定担保方式。水泥厂供货后,甲施工企业迟迟不付款。那么,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 2015真题 )
A.一般保证
B.效力待定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无效保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厕浴间楼板周边上翻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最低应为( )。(2014 年真题)

A.C15
B.C20
C.C25
D.C30
答案:B
解析: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200mm,宽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A.6月1日
B.6月15日
C.6月18日
D.6月20日
答案:A
解析:
2020教材P271 / 2019教材P268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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