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南充一建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近期,四川南充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2020年四川省南充市一级建造师证书从4月起开始发放,考试合格的同学请及时的领取证书。

一、领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现场领取。未申请邮寄的考生证书由考生本人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等)

他人代为领证:持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等)原件领取。

领取时间:每周二至周四正常上下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市人社局4楼411室(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2、邮寄。我中心现已开通证书邮寄业务,需要邮寄的考生请点击网址http://36.133.62.189:999/ 根据提示完成操作。

二、证书申请邮寄业务须知

1、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邮寄证书(没有选择证书邮寄业务的,原发放方式不变)。

2、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打开服务平台,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收件信息及在线支付邮费。

3、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且详细准确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他人不得冒领,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一切后果自负。

4、投递员投递证书邮件时必须认真查验收件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考生检查邮件确认后予以签收。

5、证书邮寄费由考生支付。其中邮寄费按照中国邮政速递资费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四川南充一建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一建建造师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随时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 )承担。

A.承包人
B.发包人
C.工程师
D.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答案:A
解析:
2020教材P272 / 2019教材P269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某施工单位与某汽车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5月30日施工单位付给汽车厂100万元预付款,6月30日由汽车厂向施工单位交付两辆汽车,但到了5月30日,施工单位发现汽车厂已全面停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施工单位可以行使( ),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预期违约抗辩权

正确答案:C

属于其他应收款的有( )。

A.预付的保函押金

B.应收的各种赔款

C.销售产品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货款

D.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E.预付备料款

正确答案:ABD

可以认定或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是()。

A.施工企业与本企业项目经理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B.分包人将全部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
C.将工程主体交由他人完成
D.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是本企业人员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7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 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 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充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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