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19年之前一级建造师补发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发布时间:2020-05-21
东营市的小伙伴们快看过来!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关于领取2019年之前部分补发证书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之前的部分补发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中心对未及时领取的补发证书进行了整理,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证书需提交的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时间:每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领取地点:东营区南一路290号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4楼405房间,电话:6378685。
温馨提示: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要求,逾期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请各位考生及时办理证书。
还未领取的小伙伴抓紧时间行动起来吧!其他小伙伴是否也想带一本这样的证书回家呢?一起来看看自己有没有符合报考条件吧!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看到这里如果对自己的报名条件还存在疑问,各位小伙伴可以随时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咨询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C.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D.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但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完工的
B.放线-弹龙骨分档线-安装水电管线-安装主龙骨-安装副龙骨-安装罩面板-安装压条
C.弹龙骨分档线-放线-安装主龙骨-安装水电管线-安装副龙骨-安装罩面板-安装压条
D.弹龙骨分档线-放线-安装水电管线-安装主龙骨-安装副龙骨-安装罩面板-安装压条
B.钢管保护
C.挡土墙保护
D.护坎保护
直埋光(电)缆线路工程时,高低差在0.8m及以上的沟坎处,设置护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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