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8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6月4日起!
发布时间:2019-05-3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0号),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642人,其中增报专业合格人数为106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
合格证书领取可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选择EMS快递送达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6月2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证书申领”栏目,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后发送邮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邮箱(nxrskszxfwdt@126.com)。经审核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13元/人(区内);21元/人(区外)。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服务电话:13519298181)联系查询。
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19年6月4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处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9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完全未使用的设备技术寿命不可能等于零
B.设备的技术寿命一般短于自然寿命
C.科学技术进步越快,设备的技术寿命越长
D.设备的技术寿命主要由其有形磨损决定
B.≥60MPa和≤20%
C.≥80MPa和≤10%
D.≥80MPa和≤16%
B.质证
C.对方当事人认可
D.公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钢筋骨架绑扎
C.模板安装
D.混凝土浇筑
E.混凝土养护与拆模
模筑是最基本的建造方法,对于扩大基础,其主要施工方法如下:1.模板安装;2.钢筋骨架绑扎;3.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与拆模。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10-25
- 2019-09-18
- 2020-01-09
- 2020-04-16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0-01-18
- 2019-06-06
- 2020-01-16
- 2020-01-18
- 2020-01-18
- 2020-04-09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1-01-30
- 2020-01-09
- 2020-01-18
- 2020-01-16
- 2020-02-01
- 2021-04-22
- 2020-02-17
- 2020-01-08
- 2020-01-18
- 2019-01-05
- 2019-04-17
- 2020-01-16
- 2019-05-31
- 2020-01-16
- 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