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电子证书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19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电子证书的有关说明,以下是具体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有关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下半年)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拍卖师、税务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下半年)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继续使用有关行业协会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的下载和查询验证见证书查验。
证书查验链接:http://www.cpta.com.cn/certQuery.html
以上就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考试相关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cpta.com.cn/notice/961.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每带球壳板不少于 1 块抽查
C.上.下极球壳板不少于 1 块
D.每张球壳板检测不少于 3 点
B: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应编制统一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
C: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不适用于企业管理
D: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和岗位责任描述书表达的内容完全一样
B.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C.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可以协议取得
D.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E.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B、浇筑时间
C、浇筑速度
D、运输时间
E、检测时间
2.1)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满足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要求,使浇筑工作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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