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级建造师注销问题最全解析,一看即懂!
发布时间:2019-12-11
根据中国建造师网站数据显示,住建部官网公布了2019年第37和38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共计11871人。其中重新注册人数为9738人,占比高达82%。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共有289999人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如下:初始注册95702人,增项注册24316人,重新注册169981人,一级建造师证书废弃量为408177本。
全面排查期间,下面详细介绍申请注销的最新解释
1、注册单位或个人其中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要求,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及其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需同时附上区县建委盖章的强制注销申请表、承诺表)。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提供情况说明,由区县建委在情况说明上面盖章以后交市建委),并向社会公示。
2、聘用企业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人如何申请强制注销?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聘用单位破产的;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申请方凭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上区县建委盖章的强制注销申请表、承诺表,可以申请强制注销。
3、聘用企业被吊销资质的,如何强制注销?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申请方凭相应证明材料,附上区县建委盖章的强制注销申请表、承诺表,可以申请强制注销。
4、建造师死亡,如何申请强制注销?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方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附上区县建委盖章的强制注销申请表、承诺表,可以申请强制注销。
对于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可以写情况说明,由区县建委盖章以后标注异常。
5、建造师已离职,社保已不在此企业,目前有在建项目未竣工或无法办理项目经理解锁,无法办理转出或注销手续,如何处理?
答:这种情况先联系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项目经理解锁,项目解锁以后建造师系统会默认锁半年;无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建造师本人和公司可以凭离职证明,按照强制注销的流程申请强制注销。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起重机司机因事请假,工长临时指定一名机械工操作塔式起重 机,钢管没有捆扎就托底兜着吊起而且钢丝绳没有在吊钩上挂好,只是挂在吊钩的端头上。
2.专职安全员在事生时不在现场。
3.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详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仅向专职安全员口头 交代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对本起事故,专职安全员有哪些过错?
B.水平投影长度
C.斜向长度
D.侧向投影长度
B.电气火灾事故
C.触电重伤事故
D.电力系统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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