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了吗?
发布时间:2020-02-11
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我国注册建造师管理制度也不断进行修订。今年,住建部办公厅正式发文: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信息吧。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随着新政的落地执行,我国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各位考生一定要合理利用时间,紧跟自己的备考步伐,争取在新一年的考试中取得满意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为7年
C.供热系统的保修期限为自2007年采暖期起,到2009年采暖期结束日止
D.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1年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B.缴纳的社会保险
C.项目经理持有的注册执业证书
D.职称证书
E.授权范围
B.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但不包括利润补偿
C.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不包括利润补偿
D.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B.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不得露天存放,存放处应有防护栅栏且通风良好
C.油库的独立建筑,与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保持在50m之内
D.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编制冬期施工作业计划
本题考核的是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要求。油库的独立建筑,与其值设施、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m,@##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31
- 2021-04-23
- 2020-03-28
- 2020-02-15
- 2020-01-16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1-04-23
- 2020-02-02
- 2019-03-30
- 2019-11-14
- 2020-01-18
- 2017-08-11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0-02-13
- 2020-02-11
- 2020-01-18
- 2019-01-09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0-01-31
- 2019-07-10
- 2020-01-18
- 2021-05-19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