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疆自治区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公布自治区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如下: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7日

新疆二建成绩保留几年?

考全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增项:二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二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原文公告:http://zjt.xinjiang.gov.cn/xjjs/tzgg1/202102/2c23dba556cc4197ae43f4af08c7f36a.shtml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来带的2020年度新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内容详情,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冬期施工不得采用掺氯盐砂浆砌筑的砌体有( )。

A.对装饰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B.配筋、钢埋件无可靠防腐处理措施的砌体
C.接近高压电线的建筑物(如变电所、发电站等)
D.经常处于地下水位变化范围内的结构
E.地下已设防水层的结构
答案:A,B,C,D
解析:
2019版教材P123页
(5)下列情况不得采用掺氯盐砂浆砌筑砌体;1)对装饰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2)配筋、钢埋件无可靠的防腐处理措施的砌体。3)接近高压电线的建筑物(如变电所、发电站等);4)经常处于地下水位变化范围内,以及在地下未设防水层的结构。

施工企业购买材料设备后交付承运人运输,未按约定给付承运费用时,承运人有权扣留足以清偿其所欠运费的货物。承运人行使的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32页
《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以上规定。当事人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条件有( )。

A.除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已完成

B.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C.已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监理人检验合格

D.施工队伍已撤离现场

E.已按合同要求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案:A,B
解析: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场地清理施工队伍的撤离和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均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所进行的活动,不作为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前提条件。故选项AB 正确。

1.背景
某冶炼厂为扩大生产修建一座新厂房。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多雨天气,因屋面防水未及时做完,而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无法使用。土的清理及重新施工导致施工方损失1.5万元。竣工交付阶段监理工程师经检查发现有6根排架柱基础下沉,监理工程师立刻对该事故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原因认为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地基处理不按规范操作而导致,于是要求施工单位自定加固方案对地基进行处理。加固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处理地基时施工方支出20万元。
2.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如何划分?其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2)上述背景材料中的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分属于哪一类?
(3)质量事故处理检查和鉴定的结论有哪几种?
(4)背景材料中质量事故的处理分别属于哪种处理方案?
(5)监理工程师在对排架柱基础事故处理时有何不妥?

答案:
解析:
P149-155
(1)按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划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通常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10万元额度内的质量事故;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通常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背景材料中由于下雨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返工属于一般质量事故;排架柱基础下沉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3)检查和鉴定质量事故的结论可能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处理,可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附加限制条件。
(4)下雨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返工,属于返工处理;排架柱基础下沉加固属于修补处理。
(5)监理工程师对排架柱基础下沉事故处理的不妥之处在于: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或质量管理部门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2)监理工程师不应自行对质量事故调查,应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3)事故的处理方案不能由施工单位自定。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4)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而不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就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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