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北京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开始了吗?

发布时间:2020-02-26


近年来,二级建造师证书越发炙手可热,考试热度也在不断上升。因此,在网上就有一些网友询问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比如报名时间。鉴于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北京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2020年各地区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都不太一样,不过报名时间一般在2-3月,并且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报名时间会推迟!各地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网站一般是省人事考试网或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小伙伴们要注意这些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矿业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其一。

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其中,所有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而免试部分科目和增项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对二级建造师报考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请各位考生注意。

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首先,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其次,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另外,相应专业报名条件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各地区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会有细微差别,小伙伴们在报考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要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哦。

以上就是2020年北京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由于各地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有所差异,因此小伙伴们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据规定,注册建造师本人无法修改所签章施工管理文件时,应由所在企业指定()签字用章。

A.项目安全负责人
B.项目技术负责人
C.注册一级建筑师
D.同等资格条件注册建造师
答案:D
解析:

根据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

A.分片到货的球罐安装,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管理范围
B.只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不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工作
C.取得A2级制造许可的单位,可安装高压容器,不得安装超高压容器
D.压力容器安装前,应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答案:D
解析:
压力容器,电梯等属于特种设备,应事先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提交《告知书》。A选项,安装许可只包括压力容器整体移位、就位安装的活动,分片到货的球罐,需要现场组焊,不属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范围;B选项,GC1级属于最高级安装许可,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工作;C选项A2级许可,只能安装第三类低、中压容器,不能安装高压容器。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可以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包括()。

A.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B.承包商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C.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
D.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E.发包人与注册建造师所在企业解除承包合同
答案:A,D,E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

A、 按照建设单位的指令确定
B、 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C、 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D、 征求施工企业的意见
答案:B
解析: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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