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年安徽宣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时间推迟了

发布时间:2020-02-02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逐渐拉开帷幕,备考2020年安徽宣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对于安徽省二建报名的时间尤其关注,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考生朋友带来下面这一则通知,请往下看。

近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内容指出:2020年安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启动时间推迟。

2020年安徽宣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启动时间推迟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启动时间推迟,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工作安排请关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暂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疫情缓解后恢复,具体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

三、图书资料、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审,请诚信报考。

四、受疫情影响,我院资审力量不足,有关考试政策问题,请咨询考试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虽然考试报名推迟了,但我们可以先把考试的报名条件来熟悉一下。2020的通知暂未公布,但是报考条件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变动的,所以我们可以参考2019年安徽宣城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宣城二级建造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宣城二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

(二)符合上述()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宣城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报名条件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来的所有内容,希望能够对各位的报考有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的荷载有( )。

A.均布面荷载
B.线荷载
C.集中荷载
D.水平荷载
E.垂直荷载
答案:A,B,C
解析:
荷载的分类按作用面大小分类分为:均布面荷载、线荷载和集中荷载。

(2016年) 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都是关于工程质量的强制性条文
B.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不受强制性标准的限制
C.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D.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可不受强制性标准的限制
答案:C
解析:
A 选项错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B 选项错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 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 C 选项正确,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 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D 选项错误,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而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目标是( )。

A.保证体系文件的严格执行
B.控制产品生产的过程质量
C.保证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D.控制和保证施工产品的质量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57页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以控制和保证施工产品质量为目标, 从施工准备、施工生产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 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 在全体人员的参与下, 建立一套严密、协调、高效的全方位的管理体系, 从而实现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施工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B.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C.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持
D.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答案:B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14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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