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年海南临高县二级建造师考试已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20-08-21
各位小伙伴看过来!很多同学还不知道海南临高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本次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0年海南临高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点击“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0年海南临高县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全科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在我省。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驻琼单位、中央管理在琼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免考报名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它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2
C.3
D.4
永久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B、①→②→③→④→⑥→⑦→⑧
C、①→②→③→⑤→⑥→⑦→⑧
D、①→②→④→⑥→⑦→⑧

B.5、8、2
C.3、8、5
D.5、10、2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F五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代表和其他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4人,从Y省水利厅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5名,其专业分布为:工程建设管理1人、金属结构1人、造价2人、水工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5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F、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6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6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5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F,因此,从6月16日至6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8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7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A、C、D、E、F五家投标单位发去了中标结果通知书。
问题: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请逐一说明。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明确规定: “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而本案例中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元/套,显然过高。
(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故F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不应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3)招标人不应仅宣布5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惯例,虽然投标单位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4)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而本例中招标人代表4人,显然已经超过评委总数的1/3;由于该项目属于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故评标专家应从水利部或该项目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5)评标过程不应要求投标单位考虑降价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为19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该项不得少于20日的要求。
(8)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
(9)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才将中标结果通知书发给A、C、D、E、F 4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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