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扬州2020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成绩有效期内不可更改专业!
发布时间:2020-03-03
根据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那么问题来了,扬州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要求是什么?成绩有效期又是多久?接下来,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报考条件要求: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不难看出,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
2020年扬州二级建造师报考工作年限计算方法目前我国获得学历的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分,两种不同方式计算工作年限的方法具体如下:
1.全日制学历:如果想要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自身获得学历的方式为全日制的形式。那么计算工作年限方式需要从毕业后开始算起,并且从事该项工作的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举例说明,如果报考人员是2018年6月毕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想要报名参加2020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毕业后就参加工作直至2020年,这样算起来工作满2年,因此满足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报名条件。
2.如果报考人员是2019年6月毕业的本科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至2020年,工作未满2年,因此无法报名参加考试。当然这种工作年限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一般报名公告中会对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有说明,如2020年江西二建报名公告中提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至报名结束当月底止。2020年陕西二建报名公告中提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所以大家报考时要仔细研读报名公告,具体以各省公告详情为准。
此外,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法律神圣庄严,不容侵犯,各位考生一定要合理合法报考,切勿通过非法途径报考,不然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同时,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加油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封层
C.粘层
D.复合层
2)双层式或多层式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面层之间应喷洒粘层油,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旧沥青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合料时,应在既有结构、路缘石和检查井等构筑物与沥青混合料层连接面喷洒粘层油。
某平原区拦河闸工程,设计流量850m3/s,校核流量1020m3/s。闸室结构图如下图所示。本工程施工采用全段围堰法导流,上下游为均质土围堰,基坑开挖采用井点排水,闸室地基为含少量砾石的黏土,自然湿密度为1820~1900kg/m3。基方开挖时施工单位采用反铲挖掘机配自卸汽车将闸室地基挖至基准面高程10.0m,弃土运距为1km。
工作桥夜间施工过程中,2名施工作业人员不慎坠落,其中1人死亡.1人重伤。
问题:
1.说明该拦河闸工程的等别及闸室和围堰的级别;指出图中建筑为1和2的名称。
2.根据《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依据土的开挖方法和难易程度,土分为几类?本工程闸室地基土属于其中哪一类?
3.背景材料中,施工单位选用的土方开挖机具和开挖方法是否合适?简要说明理由。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共分为哪几级?本工程背景材料中的事故等级属于哪一级?根据2名工人的作业高度和环境说明其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
1.该拦河闸工程的等别为Ⅱ等,闸室级别为Ⅱ级,围堰级别为Ⅳ级。建筑物1为铺盖,建筑物2为护坦(消力池)。
2.土分4类。本工程闸室地基土为Ⅲ类土。
3.不适合。因为反铲挖掘机多用于深度不大的基槽开挖,本工程闸室基坑开挖深度较大。
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共分为Ⅰ级(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Ⅱ级(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Ⅲ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和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本工程属于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本工程高处作业级别属于三级高处作业,种类为夜间高处作业。
<P>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拦河闸工程的分类。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如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设计流量850m<sup>3</sup>/s,校核流量1020m<sup>3</sup>/s,其工程等别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应为Ⅱ级。</P>
<P>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土的工程分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常用土的工程分类,依开挖方法、开挖难易程度等,土分为4类。见下表。</P>
<P><img alt="" src="[PATH]2013-10-24_173605.jpg" /></P>
<P>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反铲挖掘机挖土。反铲挖土特点是多用于开挖深度不大的基槽和水下石渣,而闸室基坑深度比较大,所以不适合。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施工安全。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其中:①Ⅰ级(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100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②Ⅱ级(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50人以上、100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③Ⅲ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④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P>
B.合同仲裁条款约定无效
C.双方必须签订补充仲裁协议
D.双方协商不成,质量纠纷由甲仲裁委员会受理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指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该准确。《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双方约定仲裁的质量争议,如双方可就工程款纠纷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仲裁,则仲裁委员会可一并受理,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只能受理质量争议。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协议需双方自愿达成,不是必须要达成,因此C错误,本题中仲裁协议对质量争议有明确约定不属于约定不明,仲裁协议有效,因此B错误,答案A中因为结算争议没有仲裁协议,又没有补充协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一并受理,因此A错误。
B.侵权责任
C.刑事责任
D.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虽然没有过错,但在造成损害以后,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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