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宿迁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中,成绩有效期内可更改专业

发布时间:2020-03-04


盼望着盼望着,终于把宿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务通知盼望出来了。要知道,因为新冠疫情,很多的考友都在担心今年的二建考试会延后。这个考务通知一出,考友们就没有那么忧心了。

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了2020年宿迁的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务通知后,发现了这个内容,不知道考友们有没有注意到,原文内容如下:

 

注意!在报考条件的第四点,里面提到了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这就意味着,考友们可以在2年的有效成绩期内,并且在第一年报考的专业实务科目方向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科目方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举个例子,有考生在第一年的专业实务报考的专业方向是公路工程实务,结果,这个科目并没有过,在第二年报考的时候,既可以继续报考公路工程方向,也可以直接换成除公路之外的其他5个专业方向。

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提醒宿迁的考生,虽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更换专业方向,但是是在上一次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报考哈!已经通过了的考生,如果还想有另一个专业方向的内容,可以选择增项考试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机关做出的下列决定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 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B、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C、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
D、 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答案:A
解析: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该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査,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工作人员做出的,不能就此申请行政复议。选A

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建设单位不得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B.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合理工期
C.建设单位进行装修时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D.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答案:C
解析:

下列情形中,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有( )。

A、 约定内部承包违约金
B、 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C、 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D、 重大误解,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E、 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答案:B,C,E
解析: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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