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证书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1-29
二级建造师证书丢了,该怎么办?生活中总是有一些像马大哈一样的人,对什么事情都不上心,总是丢三落四。同时丢了一些证书的也不少见,比如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果真的丢了应该怎么办呢?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跟大家说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丢了该怎么办。小伙伴们赶快看过来哦!
首先需要挂失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
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
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
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
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
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
大家看完了这篇文章是不是对证书遗失申请补办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呢?相信这篇文章对大家还是有些许的帮助的。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乙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被处吊销资质证书
C.丙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被处以罚款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玩忽职守被开除
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起申述;(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B.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内
C.员工宿舍内
D.施工起重机械处
E.电梯井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其名义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有大量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D.建设单位为逃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B.180mm×240mm
C.240mm×240mm
D.370mm×240mm
(一)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构造要求(1)构造柱最小截面为180mmX2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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