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第三十六批)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及信息变更、换发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三十六批),如下: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人社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建人〔2007〕472号),参照《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2020年第三十六批甘肃省二级朱立梅等248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人员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示完成无异议,王永亭等27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路恒泰等2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王军海等5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潘德等24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刘振涛等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信息变更条件,准予变更;朱立梅等24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换发电子注册证书条件,准予换发电子证书。特此公告。

原文公告:http://zjt.gansu.gov.cn/view/details/2010270958253671-xxgk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及信息变更、换发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三十六批),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碾压土石坝施工时,当非黏性土料含水量偏低,其加水主要在()进行。


A.料场

B.坝面

C.运输过程

D.卸料前
答案:B
解析:
黏性土料含水量偏低,主要应在料场加水,若需在坝面加水,应力求“少、勤、匀”,以保证压实效果。对非黏性土料,为防止运输过程脱水过量,加水工作主要在坝面进行。故本题应选B。

基坑(槽)验槽应由()负责组织。

A.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
C.总监理工程师
D.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53
三、验槽程序〔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答案:B
解析:
【考点】考查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在这里,本文一并予以列出。《行政处罚法》规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本题B项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各项中有权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是()。

A.国务院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国务院部门规章
D.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案:A
解析:
2019版教材P40页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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