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安徽2020年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公布啦!
发布时间:2020-02-09
各位安徽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吗?2020安徽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人员名单已经公布了,如果你想知道具体内容,那就赶紧来看看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经过审核之后,发现安徽省有10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条件,有4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条件,有11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日期是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选择在公示期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该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应当加盖单位的公章;以个人名义进行反映的,应当说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信函举报或者是反映的,必须要以挂号信或者是特快专递邮寄到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邮寄地址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邮政编码为:230001。
详细内容以及名单请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查询。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如下三项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者是考试合格之后,才可以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的;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该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之前,按照相关的规定去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所需要用到的材料如下: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的申请表;
(二)原注册的证书;
(三)申请人同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者是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要的资料为准。
增项注册条件所需材料如下: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该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的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三)申请人同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是其他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意: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要的资料为准。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各位安徽考生准备的所有内容了,希望能给大家帮助。最后,祝愿各位参加2020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安徽小伙伴们,考试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检验试验费
C.总承包服务费
D.施工机械使用费
B、 机械使用中进行必要的保养所造成的中断时间
C、 操作机械的工人违反劳动纪律所消耗的时间
D、 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机械停工时间
B.实施阶段
C.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
D.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2-02
- 2020-01-29
- 2020-01-15
- 2019-07-06
- 2020-06-19
- 2020-02-22
- 2020-01-15
- 2020-01-29
- 2020-02-20
- 2020-01-29
- 2020-01-17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1-15
- 2020-06-26
- 2020-01-17
- 2020-01-15
- 2020-01-17
- 2020-01-17
- 2020-02-20
- 2020-02-28
- 2019-07-10
- 2020-01-29
- 2020-01-29
- 2020-01-17
- 2019-11-13
- 2020-01-04
- 20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