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指南——新手报考必看

发布时间:2020-02-07


2020年的二级建造师报考指南有关于考试的时间,考试的报考条件,考试的科目以及考试的介绍还有二级建造师的题型是怎么样的,那么关于这些小伙伴们有些已经了解了都是还是有些小伙伴们是不太了解的,所以帮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考虑到有些小伙伴们不太了解就给大家准备了考试的报考条件还有考试时间以及考试的科目来介绍给不太了解的小伙伴们看看了解了解,详情如下:

首先是我们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小伙伴们介绍得关于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报考条件。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二级建造师考全科的话相应的工作年限有所不一样的哟,小伙伴们阅读时要仔细一点。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有符合第一个免试科目的小伙伴们就可以参加相应的免试条件二级建造师考试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小伙伴们我们综上所说的内容。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小伙伴们总结了一下我们的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报考条件里面的要求是不高的是符合很大部分的小伙伴们的。紧接着我们就来看看我们的考试时间是怎么样安排的吧,就目前信息来看,大部分地区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5月30日、31日,但是有个别地区是单独考试,考试时间在下半年。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3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6个专业)

无论是报考了二级建造师的小伙伴们还是没有报考的小伙伴们都要记得我们的二级建造师在2020年的考试时间哟。最后我们来看看关于二级建造师的考试科目有那几科吧,我们参考一下江苏省的考试科目,大概的考试科目都是差不多的,江苏省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以上三个部分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小伙伴们介绍的内容,务必请新报考的小伙伴们认真的看完。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住考生们考试成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测程在5Km之内的测距仪为( )。

A.中程测距仪
B.长程测距仪
C.短程测距仪
D.小型测距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其他测量仪器。测程在5Km之内的为短程测距仪。

(2018年) 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

A.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B.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C.法律规范的内涵
D.法律规范的期间效力
E.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答案:A,B,E
解析: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 4 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 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考点来源】2Z201012 法的形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其事故报告的内容有()。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B.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及预案
C.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简要经过
答案:A,C,D,E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211页
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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