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已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10
上海市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领证通知上海市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领证通知
一、快递服务(试点)
为方便考生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试行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考生本人可自愿选择快递证书领取方式。
(一)快递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
(二)快递领证时所需材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三)快递办理流程
1、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顺丰速运证书投递服务专用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六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
(以上二维码仅供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快递服务使用)
2、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准确的寄递信息。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自行承担。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3、考生一般可在快递下单申请后48小时左右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并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证书寄递物流信息及下载电子发票;遇节假日,物流时限相应延长。
4、顺丰速运证书投递咨询电话:13701910414
二、现场领取
(一)领证时间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受理大厅8号窗口(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近桂林路,地铁12号线桂林公园站4号出口)
三、逾期领证
逾期领证采取快递服务方式,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快递办理流程。
四、监督电话:61969091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消防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程序为( )。
A.申报
B.核定
C.告知
D.公告
E.确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程序包括申报、核定、告知、公告等步骤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A.10
B.7
C.15
D.5
一有固定冷却系统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着火,其冷却水供给强度为L/S.m2。( )
A.0.1
B.0.12
C.0.15
D.0.20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11-06
- 2020-07-30
- 2019-07-07
- 2020-02-09
- 2018-06-26
- 2019-01-17
- 2019-07-07
- 2017-02-24
- 2019-01-07
- 2019-07-11
- 2020-02-03
- 2018-07-14
- 2020-02-09
- 2020-02-06
- 2020-02-05
- 2020-11-06
- 2018-06-06
- 2020-05-31
- 2020-02-09
- 2020-01-09
- 2019-07-03
- 2020-11-06
- 2020-01-09
- 2021-03-20
- 2020-01-09
- 2019-01-07
- 2019-12-27
- 2020-01-09
- 2020-02-07
- 201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