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级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31
这几天很多考生咨询帮考教育: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是什么?具体流程是什么?会不会是要再考一次?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关于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那些事,有相同疑问的你也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或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应急管理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呢?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年龄未超过70周岁,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消防安全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等。
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管理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制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委托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开展形式: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注册级别,采取集中面授、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出具证明材料。
课时安排: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其中,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少于4学时,消防技术标准不少于12学时,消防安全管理不少于4个学时。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一)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的;
(二)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继续教育学时或者通过继续教育课程测试的;
(三)其他违反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行为。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前款行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依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继续教育内容: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共计4课时;
第二部分 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共计12课时;
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共计4课时。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消防工程师考试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这也是每一位成绩合格并且领取到证书的考生必须知道的,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消防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灭火系统属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是()。
A.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B.卤代烷灭火系统
C.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D.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某人防工程设置在地下一层,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为8cm ,下列场所中,不能设置在该人防工程内的是()。
A.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B.医院病房
C.儿童游乐厅
D.百货商店
下列哪些场所( )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用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A.厨房
B.浴室
C.厕所
D.排风主管道
E.排烟主管道
下列不是灭火防化服分类一种的是。( )
A.未经防水、阻燃处理
B.经防水处理
C.经防水、阻燃简单处理
D.经防水、阻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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