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造价专业能报名参加山东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0-01-30
山东省古代打仗讲究的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为有了基本保障,士兵们才有力气打赢胜仗。同理,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时间跨度很大,也需要做好基本准备,那就是要有备考攻略,有目的去备考。那么,备考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生应该了解一级造价师的报考条件?不是相关专业可以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给大家总结一下:
问题:不是造价相关专业能报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吗?
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老师给大家回答下:可以报考。根据2019年一级造价师报名条件的要求,2020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报名对专业没有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满足要求的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即可。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第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第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第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第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第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因此,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对专业没有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满足要求的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即可报考。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一级造价师考试报考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考生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在线为您答疑解惑。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早日考取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可获得的各种补贴收入
C:可获得的增值税返还
D:社会捐赠的各种设备价值
B.基础材料
C.次要材料
D.周转性材料
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框架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
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该承包商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2)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3)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该承包商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
其中,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
增加建议方案法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框架体系)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
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问题(2):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人员情况、技术装备情况、财务状况等;
③投标人目前的状况:投标资格是否被取消、账户是否被冻结等;
④近三年情况: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问题(3):
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①“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不妥,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②“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不妥,因为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人主持,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等内容。
③“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
④“公证处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在开标时只是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公正。
⑤“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不妥,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投标单位的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B.引水工程
C.水闸工程
D.鱼道工程
E.调蓄水库工程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5
- 2020-01-02
- 2020-01-30
- 2020-02-04
- 2020-01-30
- 2020-01-15
- 2019-01-05
- 2020-02-04
- 2020-01-30
- 2020-01-31
- 2020-07-25
- 2020-01-31
- 2020-01-31
- 2020-02-01
- 2020-01-31
- 2020-01-15
- 2020-01-28
- 2020-02-04
- 2020-01-15
- 2020-07-25
- 2019-01-05
- 2020-02-02
- 2020-01-17
- 2020-01-31
- 2019-01-05
- 2020-02-04
- 2019-01-05
- 2021-02-26
- 2019-01-05
- 202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