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20年新疆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0-01-02
随着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结束,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已经缓缓拉开序幕,不少考生想知道今年新疆一级造价师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别担心,51题库考试学习网告诉你。
2020年新疆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预计将于7月份开始,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3.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5.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6.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7.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考生可根据自身学历、专业情况确定自己需要具备的从业年限,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是从业月份起至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在满足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所在省后,按照提示填写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和电话等信息。
二、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三、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五、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六、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七、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各位考生们,2020年一级造价师备考已经敲响,请考生们认真准备起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去迎接今年的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的通过今年一级造价师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C.取费标准执行的严格性
D.工程结算资料递交程序的合法性
E.取费依据的时效性
(1)审查结算的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2)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的一致性;
(3)审查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的严格性。对于工程量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审核结算单价;
(4)审查变更签证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
(5)审查索赔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以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6)审查取费标准执行的严格性,并审查取费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
B.压实机具应先重后轻
C.碾压速度宜先快后慢
D.碾压一段终了,不宜采取机械纵向退行方式碾压第二遍
B.预算单价法
C.综合吨位指标法
D.安装设备百分比法
当初步设计较深,有详细的设备清单时,可直接按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价编制安装工程概算,概算编制程序与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程序基本相同。
B.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项目单独投标
C.联合体投标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D.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
E.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实施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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