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新鲜出炉了!

发布时间:2020-01-03


天津的小伙伴们注意啦!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出炉了。你还不知道吗?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这里要划重点了,仔细阅读哦。

天津市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47人。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联合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天津的小伙伴们,看完了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名单中是不是有你呢?那就恭喜恭喜啦。接下来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一下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报的考试以及从业方向吧。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造价工程师从业方向: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好啦,小伙伴们,上面就是关于一级造价师考试的全部内容了,看完之后是不是有一定的收获呢,这样的话就再好不过了。再一次感谢您的浏览。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0年)某分部工程划分为3个施工过程、4个施工段。组织成倍节拍流水施工,流水节拍分别为6,4,4d,则专业工作队数为()个。

A.3
B.4
C.6
D.7
答案:D
解析:
具体计算步骤为:①计算流水步距。流水步距等于流水节拍的最大公约数,即:K=min[6,4,4]=2;②确定专业工作队数目。每个施工过程成立的专业工作队数可按公式计算:bj=tj/K,在本题中,各施工过程的专业工作队数目分别为:bI=tI/K=6/2=3;bⅡ=tⅡ/K=4/2=2;bⅢ=tⅢ/K=4/2=2。因此,参与该工程流水施工的专业工作队总数n“=∑bj=(3+2+2)=7。

在安装工程常用的机械化吊装设备中,履带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有( )。

A.操作灵活,使用方便
B.不能全回转作业
C.适用于没有道路的工地
D.可安装打桩、拉铲等装置
答案:C,D
解析:
履带起重机是在行走的履带底盘上装有起重装置的起重机械,是自行式、全回转的一种起重机械。一般大吨位起重机较多采用履带起重机。其对基础的要求也相对较低,在一般平整坚实的场地上可以载荷行驶作业。但其行走速度较慢,履带会破坏公路路面。转移场地需要用平板拖车运输。较大的履带起重机,转移场地时需拆卸、运输、组装。适用于没有道路的工地、野外等场所。除作起重作业外,在臂架上还可装打桩、抓斗、拉铲等工作装置,一机多用。

下列关于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约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
B.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C.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提出了各项要求,主要对承包方有约束力
D.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构成以及澄清,但并不含对其修改的内容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82
A错,对于招标发包的项目,即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签约合同价;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C错,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发承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D错,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构成以及澄清和修改的规定。

依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家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的干预措施有(  )。


A.规定限价

B.限定差价率

C.提价申报制度

D.听证会制度

E.调价备案制度
答案:A,B,C,E
解析:
参考第二章第三节内容,应选A、B、C、E项。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家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的干预措施有:规定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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