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编号代表什么意思?,本文告诉你

发布时间:2020-03-01



其实有很多考生都不知道河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编号代表的是什么意思,不过没关系,你们不知道,那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告诉你们,具体如下:

你们要知道2019年河北一级造价师证书领取时间是4月至5月,届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注意,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所谓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就是考生们参加正规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并符合造价工程师当年的合格标准,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证书上面就会有个7位数的数字编号,这也就是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证书编号就是你的注册号,而印章号码就是执业专用章上面的号码。

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编号字母代表英文字母AB :字母A就是代表该考生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单位注册,B就是代表该考生在其它符合条件的单位注册。

除了了解以上事情之外,以下事情你们也需要了解一下:

1、旧版证书依旧有效。自2017年起,由人力社保部门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将启用新版证书。但是2017年以前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2、新版证书不再加盖人社局照片钢印。新版证书为B5版单页双面样式,分为“准入”和“水平”两类,封面分别采用了暗红色和墨绿色两种颜色,并且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

3、考生以后可以通过输入二维码进行证书查询了。自20181月起,市人力社保局在官方网站开通新版证书查询服务。也就是持证人可扫描新版证书上的二维码信息或直接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输入个人信息及证书号进行查询。而旧版证书的查询功能也将参照新版证书逐步开通。

4、证书满五年不领,将被销毁。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将由相应的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但是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也会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则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注意: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补办证书内页将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领取证书时,这些注意事项你们要适当了解一下,具体如下: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部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
、如个人前来领取证书,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
、代他人领取证书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相信你们已经知道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编号代表的是什么意思了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设备检验的目的是(),如检查出问题,必须分析其原因,进行必要调整。


A.考察零件是否合格

B.考察对零件的熟悉程度

C.考察机械的运转情况

D.考察装配安装是否正确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设备检验的目的。设备检验的目的是考察装配安装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如检查出问题,必须分析其原因,进行必要调整。

显微组织检验是用高倍显微镜来观察分析微观组织状态的( )。


A.质量检验

B.金相检验

C.化学成分检验

D.内部缺陷
答案:B
解析:
在进行显微镜组织检查时,先要制成经过磨光、酸蚀的试样。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关于楼地面防水防潮工程量计算,说法正确的是()。

A: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B: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搭接和反边部分不计
C:反边高度≤300mm部分不计算
D:反边高度>300mm部分计入楼地面防水
答案:A
解析:
楼(地)面卷材防水、楼(地)面涂膜防水、楼(地)面砂浆防水(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投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时,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指( )。

A.因发生除外责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时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B.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C.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
D.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275
本题考核的是物质损失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的相关内容。(1)责任范围。①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发生除外责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②上述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用和专业费用等,也包括被保险人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但这些费用并非自动承保,保险人在承保时须在明细表中列明有关费用,并加上相应的附加条款。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清理费用,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该项费用的赔偿。(2)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以下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①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②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③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④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⑤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⑥档案、文件、账本、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⑦盘点时发现的短缺;⑧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⑨除已将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或其他财产列入保险范围,在被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⑩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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