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9-24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结束,今年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2022年监理工程师报考的相关信息,那2022年重庆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有哪些?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监理工程师免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项。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监理工程师考试专业科目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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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检验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
B.单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C.地基与基础的分项工程、室外工程和工程量较大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D.屋面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楼层屋面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E.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答案:A,B,D,E
解析:
2020版教材P155-157
选项C,地基与基础的分项工程、室外工程和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某道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合同约定,与甲安装单位签订了安装分包合同。基础工程完成后,由于项目用途发生变化,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授权项目监理机构就设计变更引起的有关问题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协商。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经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后,经研究对其今后工作安排如下:①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质量、费用和工期等问题的协商工作;②要求总承包单位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③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修订监理规划;④由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权处理合同争议;⑤安排一名监理员主持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在协商变更单价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未能与总承包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决定以双方提出的变更单价的均值作为最终的结算单价。项目监理机构认为甲安装分包单位不能胜任变更后的安装工程,要求更换安装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认为项目监理机构无权提出该要求,但仍表示愿意接受,随即提出由乙安装单位分包。甲安装单位依据原定的安装分包合同已采购的材料,因设计变更需要退货,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材料退货造成的费用损失。
【问题】(1)逐项指出项目监理机构对其今后工作的安排是否妥当,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解析:
(1)①妥当。②不妥。正确做法: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项目监理机构(或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③不妥。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修订监理规划。④不妥。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合同争议。⑤不妥。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工程监理资料。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时,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程质量合格但尚未竣工,不得主张该权利
B.实际施工人.分包人不得主张该权利
C.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该权利行使期限为6个月
E.行使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算
答案:B,D
解析:
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管理
(1)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
承包人尽快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2)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
① 合同解除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② 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③ 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
④ 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赔偿金额;
⑤ 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⑥ 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
⑦ 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
(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承包人承建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一,行使条件:工程质量合格(竣工×合同有效×),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二,权利主体: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施工人×分包人×);
第三,行使范围: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款,除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之外;
第四,行使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6 个月(竣工之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未经(  )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A.建设单位代表

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C.监理工程师

D.监理员
答案:C
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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