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202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成绩有效年限调整了

发布时间:2020-07-10


监理工程师已经考完后,相信大家对考试成绩已经迫不及待了,成绩有效期是几年?接下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关于202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成绩有效年限调整通知,如下:

一、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改革文件发布,全国监理工程师成绩变为4年有效。

1.根据改革相关文件内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二、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省级将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因申请材料内容不实或附件未上传,导致的终审不合格,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2.申请表上的内容需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可用手写;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和企业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延续注册业务可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半年内申请,如有效期已过期的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将限制该人员无法申报延续注册,企业需待该人员的注册信息由部级统一注销后方可再次申报初始注册业务。

4.申报注销注册业务和遗失补办业务中涉及污损换证的,需同时提交申请表和注册证书原件;申请初始注册注册和遗失补办业务的,还需在申请表的空白处自行粘贴一张申请人近半年的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5.如需申请撤回已上报至省级的数据,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端“申报业务类别”内选择要撤回的业务类型,将“申报状态”切换至“材料上传过程中”,查询到要撤回的人员数据,人员信息栏的最后一项可操作“撤销”。自行撤回所申报的业务;如需撤回省级已转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请将申请报告传真至住建部注册中心,如撤回原因涉及申请人离职的,还需同时传真该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6.如需查看申报数据的不合格原因的,涉及省级不合格的人员,企业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的“申报业务类别”模块界面选择所办理的业务类别,将“申报状态”切换成“被退回”状态,鼠标悬停在某条申报记录上,即可看到不合格原因;涉及延续注册、遗失补办和注销注册部级终审不合格的,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的“申报业务类别”选择“选择业务”,鼠标悬停在某条申报记录上,即可看到不合格原因。

以上就是202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改革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考生还有其他关于监理工程师的问题,可以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了解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中,施工单位需提供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首先( )。

A.就与质量事故有关的实际情况做详尽的说明
B.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C.准确估计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D.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在调查报告中首先就与质量事故有关的实际情况做详尽的说明,其内容应包括:(1)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及工程情况;(2)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失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发展变化的情况(是否继续扩大,已稳定、措施);(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5)质量事故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数据和资料;(6)涉及人员和主要责任者的情况。【总结】时间、地点、部位、损失、变化、原因、资料、责任人。

某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0000万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95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某总价措施项目的实际调整金额为100万元,则该措施项目费的调整金额应为( )万元。

A.0
B.95
C.100
D.11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单价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及前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本题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调整,并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根据报价浮动率的计算公式,先有本工程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L=(1-9500/10000)×100%=(1-0.5)×100%=5%;后有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的调整金额=100×(1-5%)=9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 )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A.建设单位
B.总承包单位
C.分包单位
D.劳务分包单位
答案:A
解析: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成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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