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证书拿到后还需要评职称吗?

发布时间:2022-05-14


监理工程师是一个职业资格证书,那么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后还需要评中级职称吗?接下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看看吧。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的公告,上海市人社局给出了相关答复如下:

问题:本人取得了监理工程师证书,还需要中级职称评审吗?或者可以直接认定中级职称,不再单独申报评定?

答复:您好!请参见《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取得文中所列的职业资格,并符合相关聘任条件,可认定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明确:

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坚持重在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原则,不受外语、论文论著等限制,采取面试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工程系列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能力、品德、从业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认定。

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后满足要求,可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从以上可以看出,注册类证书可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了,可以不用提供之前评定的高级职称时需要考外语、发论文论著等等资料了。

【考核认定范围】

考核认定的范围是: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11类)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大家应该都知道,建筑行业的工程师们都需要评职称,以前证书和职称是分开存在的,意味着考了证书对职称没有作用,但是现在,职称可以“以考代评”,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2022年监理工程师取得证书后是否还需要评中级职称的相关信息。之后还会持续更新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讯,请大家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真题)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B.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C.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会失去参与投标竞争的资格
D.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无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答案:D
解析:
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与某施工企业和某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施工监理合同。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一些事件:1、在某桥梁工程的基础施工中,由于施工班组的违章作业,使经过监理人员检验合格的基础钢筋出现位移,在混凝土浇筑不久后,监理方发现这一问题,并及时指示承包方立即停工处理和整改。承包方按监理方指示执行,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整改完成后,经监理方重新检验确认合格后,指令复工,继续基础混凝土施工。监理方认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工期拖延不予延长,监理方还将此事故及处理情况向业主作了报告。而业主方书面提出:出现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也应负一定责任,要求扣除1%的监理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2、在地下通信电缆管道施工中,管道铺设完毕后,承包方自检合格后曾书面通知监理方要求检查管道铺设质量。但监理方收到质量验收通知单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并未前去检验,也未提出延期检查的书面要求。因此,承包方即将管沟予以回填。为此,监理方书面指令承包方将管沟重新挖开,以便检验管道铺设质量。承包方按监理方要求对管沟进行剥露,经监理方检查后,确认管道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和合同要求,也不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管道接合部严重漏水。因此,监理方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按要求进行了管道铺设的返工处理,在监理方对返工工程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后,承包方将管沟重新回填。为此,承包方提出,除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管道铺设返工的费用应由自己承担外,要求发包方补偿因检验管道铺设质量而产生的再度剥露费用(包括管沟重新开挖、回填以及更新由于重挖造成的部分管道损坏的费用)76000元和延长工期8天。3、在某段路堑开挖过程中,在地下发现大量化石和古人类文明遗迹。经有关部门及专家鉴定为远古类人猿活动遗址,有重大考古价值。于是监理方书面指示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经国家有关部门与业主协商决定在该处进行发掘工作,并与承包方协商后决定由承包方抽调部分力量参与文物发掘工作。经40天的紧张工作,发掘工作全部完成。为此,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要求补偿参与考古发掘工作的直接费用48万元,由于工程暂停和延期所造成的劳动力和机械设备闲置等损失32万元,及20%管理费和10%利润,并且延长工期40天。
【问题】5、对参与考古发掘工作,承包方提出的费用补偿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5、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补偿因发现文物、化石等而发生的费用损失,以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一般在发生上述的情况下,发包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可相应顺延延误的工期。

下列项目监理机构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中,属于技术措施的是( )。

A.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B.复核工程付款清单,签发付款证书
C.审核竣工结算
D.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5-6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1)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2)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3) 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选项B、C属于经济措施,选项D属于组织措施。

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物
B.权利
C.行为
D.义务
E.智力成果
答案:A,C,E
解析:
2020版教材P6-9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