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0-01-01
根据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山西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获悉,51题库考试学习网现将山西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过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选择报考专业时,必须认真阅读专业报考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等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专业报名条件(详见专业报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报考时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承诺后方可参加自学考试。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4月、10月举行两次。2020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日至7日;10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1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2日至26日(时间如有变动,以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六、报名工作流程
(一)考生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等内容,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后,方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二)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等基本信息,选择本次考试报考课程,选择唯一报名确认点,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进行确认提交,系统自动给定网报序号,考生须牢记此号,以便于在报名期间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改。最终确认无误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交费、照相、最终确认。
非首次报名的考生根据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信息可更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填报报考课程,选择唯一报名确认点,在最终确认无误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交费和最终确认。
(三)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自行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交费(报名考试费用为35元/科次)、照相(非首次报名考生不需要照相)、最终确认,确认点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签字栏内签字并加盖确认点骑缝章,并将回执裁下交给考生,考生须妥善保管回执。
(四)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必须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内容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个准考证可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至四门课程,同时规定,一个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在报名地区参加自学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需要到当地自考部门办理省内转考手续,无需更换准考证(详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程序及规定)。
八、在最终确认提交后,若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须及时进行修改。首次报名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上修改错误信息后再现场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非首次报名考生须及时下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修改错误信息,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县(区)自考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
遗忘准考证号的考生可到县(市、区)自考部门根据身份证件号查询。
九、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规定从2016年起“在每场考试过程中,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等)。”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山西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广大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此篇内容,距离考试尚有一段时间,请考生们务必认真备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自学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社会存在是指()
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
B.社会物质财富的总和
C.社会各种关系的总和
D.社会各种要素的总和
3-131
价值规律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的作用有( )
A.自发地调_i5社会资源的配置
B.促进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生态平衡
C.白发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D.引起和促进商品生产者的分化
地下的,隐蔽的 a.
underground
调制受体所享有的权利,在实质上是一类( )
A.“竞争权”
B.“经营自由权”
C.“消费者权利”
D.“市场对策权”
【考点点击】本题在2010年10月真题第一大题第8小题考查过,考查的知识点是调制受体享有的权利的实质。
【要点透析】从权利的角度来看,调制受体依法享有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一切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可以统称为“经济自由权”,调制受体所享有的经济自由权,在实质上是一类“市场对策权”或称“经济博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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