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的考试难不难

发布时间:2021-08-19


专升本的考试难不难


最佳答案

专升本考试难不难,就要看各位考试的基础知识了。
对于像一些准备比较充足的同学来说呢,就跟走个过场一样。
对于那些临时抱佛脚准备不够的同学来说,可能还真的会有点难。
虽然说专升本考试和我们平时经历的考试不大一样,它属于是选拔性考试,并不是硬性的规定你必须要通过,所以说招的人的也是有限的,并不代表着只要你过线了就可以上,他是从高到低的顺序来录取的,你只要比别人考的分高你就有机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专升本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卵巢 (  )


A.位于髂血管的分叉处

B.为腹膜内位器官

C.后缘有血管、神经和淋巴管出入

D.下端有卵巢固有韧带

E.可分泌女性激素
答案:A,B,D,E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权利质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贾某与其妻子艾某育有一子,2014年3月1日,贾某在外地遭遇地震下落不明。2016年10月,艾某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死亡。就此,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贾某下落不明不满四年。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B.贾某的母亲同时向法院申请贾某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C.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应由艾某申请撤销宣告死亡
D.法院宣告贾某死亡后,贾某又出现的,其与艾某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46条关于宣告死亡的条件,规定了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此选项A错误。《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选项B正确。《民法总则》第50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因此选项C答案过于片面。《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选项D中无法判断艾某是否再婚或者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因此选项D不选。故本题答案为B。




请在第_______处填上正确答案。

答案:G
解析:
That would make it a lot easier fo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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